犯罪嫌疑人在被进行首次讯问之后,律师即可介入辩护,也就是从这个时间开始,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虽然律师可以随时会见,但为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利益计,律师会见宜早不宜迟,因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陋习虽然已得到有效遏制,但是并未根除,特别是侦查机关的某些办案人员,不依法办案的情形仍未杜绝,不排除仍然使用刑讯逼供、指供诱供等违法违规的办案方式讯问取证,如不及时聘请律师会见,依法告知当事人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轻则可能须承担对己不利的诉讼后果,重则甚至会酿成无法挽回的人间悲剧。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律师在侦查期间会见,有权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涉嫌的罪名,了解有关案件情况,了解侦查机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及期限,了解侦查人员有无刑讯逼供或以威胁、引诱、欺骗的方法违法收集证据的行为。律师通过会见时了解到的情况,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有权代理其提出申诉、控告;辩护律师认为不应对其进行刑事追究的,可以代理申诉,请求侦查机关撤销案件;如果发现侦查人员有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提出控告;有权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有权代为申请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
经常遇到有人认为已经被抓了,请不请律师都没啥用了,这种态度是基于对律师会见的无知无畏,不但是错误的,而且很危险,一旦有人涉罪,建议他的近亲属一定要在第一时间聘请律师会见,切记这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