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起诉辩护

2023-08-09 来源:蚌埠刑事律师网 浏览:2736次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后依法做出的处理结果之一,其性质是人民检察院对其认定的不应追究、不需要追究或者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所作的一种诉讼处分。它的法律效力在于不将案件交付人民法院审判,从而在审查起诉阶段终止刑事诉讼:
   
 
 

刑事罪名

电话:151-5522-4343

邮箱:568604729@qq.com

微信:15155224343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燕山路冠宜大厦1号楼20层

添加律师微信
微信咨询律师
蚌埠刑事律师网是互联网+专业刑事律师咨询平台,拥有专业的刑事律师团队,专业办理各种复杂刑事案件。本站关键词:蚌埠著名刑事律师|蚌埠知名刑事律师|蚌埠著名刑事辩护律师|蚌埠著名刑事律师排行榜|蚌埠著名刑辩律师|蚌埠知名刑辩律师|蚌埠著名刑事诉讼律师|蚌埠知名十大刑辩律师|蚌埠刑事案件知名律师|蚌埠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蚌埠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事务所|蚌埠最好的刑事律师|蚌埠知名刑事律师排名|蚌埠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蚌埠刑事律师前十名|蚌埠刑事案件律师排名|蚌埠最有名的刑事案件律师|蚌埠刑事案件金牌律师|蚌埠十大刑事律师|蚌埠职务犯罪律师|蚌埠经济犯罪律师|蚌埠职务犯罪最好的律师|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蚌埠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刑事案件

风险提示: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也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请理性判断律师的业务水平。

备案号:皖ICP备2022001270号-10 法律声明